【预审智航】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流程常见问题解答(二)
发布日期 : 2025-04-22
来源: 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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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备案所需资质文件中“主要在职研发人员、单位联系人情况简介及缴纳社保信息材料”需要体现哪些内容?

A:情况简介通常包括研发人员、联系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背景、所属部门和岗位、从事的具体工作等。缴纳社保信息材料一般从国

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社保平台下载参保证明即可。

 

Q2:申请主体备案基本信息和备案申请表中 “上一年度提交专利申请件数”是否需要保持一致?

A:需要保持一致。

 

Q3:申请主体备案基本信息中单位联系人电话号码与备案申请表中不一致,审核不通过,如何处理?

A:修改为一致即可。如需进行主体备案信息变更,请在系统“主体信息管理”项下进行相关变更操作。

 

Q4:请问备案时上传备案申请表,提示文件不符合要求,一般如何处理?如上传新表,是否需要删除旧表?

A:请在预审系统的“下载中心”重新下载最新的备案申请表(2025),填写完成后重新上传。上传新表不需删除旧表。

 

Q5:备案申请表中,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名称具体指什么?

A:指的是备案企事业内部负责知识产权的部门的名称。

 

Q6:短信和邮件通知备案申请存在问题需要修改,登陆系统显示待审核,如何查看需要修改的具体问题?

A:请查看系统操作里的审查历史信息。

 

Q7:审核通过的备案有时效性吗?需要每年重新申请备案吗?

A:目前备案成功后一般不用再重新备案。

 

Q8:主体备案时需要提交承诺书吗?

A:主体备案阶段不需要承诺书,但提交预审案件时需要。承诺书在预审系统“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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