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连续成功调解了两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两起案件均在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线下调解室开展,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两起案件均因被申请人未经许可,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了与申请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而引发争议。接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任务后,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迅速指定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对接案件。调解员在认真梳理案情、厘清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其核心诉求与调解意愿。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一方面向被申请人详细阐释了《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行为性质与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则从情理与成本角度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寻求利益平衡点。经过调解员数轮耐心、专业的沟通与协调,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最终就侵权赔偿数额等核心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
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不仅显著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时间,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更通过现场普法,有效增强了市场主体,特别是被申请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守法经营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以此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为契机,及时总结案件处理经验,进一步优化调解流程、强化调解员专业能力建设。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以专业化调解服务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切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