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鸟”之争:一场知识产权保护课
发布日期 :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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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的庭审现场座无虚席。一场关于武汉主题系列毛绒玩具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正在公开审理,30余名社会人士、企业代表、高校学生旁听了庭审全过程。这是保护中心联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法庭开展系列活动之一,旨在通过“以案释法”提升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本案原告为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系“蒜鸟”等七部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原告认为,被告某生产公司生产的、被告某销售公司销售的某系列毛绒玩偶,在整体造型、面部特征及细节上实质性复制了原告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形成了“生产—销售”一体化侵权链条。原告据此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连带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庭审重点围绕“实质性相似”比对、创作时间先后、被告是否接触原告作品、共同侵权的认定以及损害赔偿数额等争议焦点展开调查和辩论,依法对本案进行了细致审理。庭后,主审法官主动走进旁听席,与参与旁听的高校学生展开互动交流,同学们围绕庭审焦点踊跃提问,法官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逐一进行了细致解答。

通过在中心审理庭巡回审理典型案件,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平台优势有效放大了庭审的普法教育功能,发挥了知识产权保护阵地的宣传辐射作用。下一步,保护中心将继续深化与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合作,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知识产权宣传等活动,助力打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营商环境。